供貨周期 | 現(xiàn)貨 | 規(guī)格 | 見詳情 |
---|---|---|---|
貨號 | 見詳情 | 應用領域 | 醫(yī)療衛(wèi)生,能源,電子/電池,道路/軌道/船舶,電氣 |
主要用途 | 備用電源 |
1.多用途的應急電源2. 不間斷UPS電源3. 電子能源系統(tǒng)4. 緊急備用電源5. 緊急燈6. 鐵路信號7. 航空信號8. 安防系統(tǒng)9. 電子器械與裝備10.通話系統(tǒng)電源11.直流電源柜12.自動控制系統(tǒng)
![]() |
參考價 | 面議 |
更新時間:2020-03-23 10:38:13瀏覽次數(shù):115
聯(lián)系我們時請說明是化工儀器網(wǎng)上看到的信息,,謝謝!
八馬蓄電池PM24-12 12V24AH規(guī)格參數(shù)
八馬蓄電池PM24-12 12V24AH規(guī)格參數(shù)
普通有以下六種辦法來避免電池被過充:
1. 峰值電壓控制 : 經(jīng)過檢測的峰值電壓來判別充電的終點 ;
2. dT/dt 控制 : 經(jīng)過檢測電池峰值溫度變化率來判別充電的終點 ;
3. T 控制 : 電池充溢電時溫度與環(huán)境溫度之差會到達大 ;
4. -V 控制 : 當充溢電到達一峰值電壓后 , 電壓會降落一定的值
5. 計時控制 : 經(jīng)過設置一定的充電時間來控制充電終點 , 普通設定要充進 130% 標稱容量所需的時間來控制 ;
6. TCO 控制 : 思索電池的平安和特性應當防止高溫 ( 高溫電池除外 ) 充電 , 因而當電池溫度升高 60 OC時應當中止充電,。
電池的自放電與貯存溫度有著親密的關(guān)系
電池放電后應立刻充電,,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*放置,不需求用的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后應停止反復補充電,,直容量恢復到貯存前的程度,。
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%時(開路電壓25℃時低于6.3V/12.63V)應用平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。
常溫下應三個月一次對電池停止補充電,,(補充辦法請參見表3)低溫下電池可貯存更長的時間,,例如電池貯存于15℃,無濕潤,,潔凈及無陽光映照的*,,在停止必要的補充電前,可堅持12個月以上,。
貯存溫度
倡議補充電距離
補充電方式
低于 25 ℃( 77 ℉)
每三個月
定電壓充電 2.3V/cell 充 16 24 小時
定電壓充電 2.45V/cell 充 5 8 小時
定電流為 0.05CA 充 5 8 小時
25 ℃( 77 ℉)
每三個月
30oC
放電深度對電池運用壽命的影響也十分大,。
電池放電深度越深,其循環(huán)運用次數(shù)就越少,因而在運用時應防止深度放電,。
固然UPS都有電池低電位維護功用,,普通單節(jié)電池放電10.5V左右時,,UPS就會自動關(guān)機。
但是,,假如UPS處于輕載放電或空載放電的狀況下,也會形成電池的深度放電,。
盡量防止貯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