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貨周期 | 現(xiàn)貨 | 規(guī)格 | 鉛酸蓄電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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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號 | TI94925 | 主要用途 | 直流屏蓄電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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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價 | 面議 |
更新時間:2018-06-20 10:46:37瀏覽次數(shù):3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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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瑞達RITAR蓄電池RT12240 12V24AH/20H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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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達蓄電池RITAR電源銷售有限公司
RITAR電池型號 | 電壓V | 容量Ah | 長mm | 寬mm | 總高mm | 重量Kg |
RT1245 | 12 | 4.5 | 90 | 70 | 107 | 1.40 |
RT1250 | 12 | 5.0 | 90 | 70 | 107 | 1.60 |
RT1270 | 12 | 7.0 | 151 | 65 | 100 | 2.00 |
RT12120 | 12 | 12 | 151 | 98 | 101 | 3.60 |
RT12180 | 12 | 18 | 181 | 77 | 167 | 5.00 |
RT12240 | 12 | 24 | 166 | 175 | 125 | 7.40 |
RT12260 | 12 | 26 | 166 | 175 | 125 | 8.10 |
RT12280 | 12 | 28 | 166 | 175 | 125 | 8.60 |
4.2.1蓄電池放電終止的判斷依據(jù)
核對性放電試驗:放出額定容量的30~40%,。
容量放電試驗:放出額定容量的60~80%,。
放電終止電壓的取定:一般情況下按下表三的相關參數(shù)設置,也可根據(jù)蓄電池的放電曲線確定不同放電電流下的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,。
表三 放電的參數(shù)設置
達到上述三個條件之一,,可視為放電終止。
放電率 | 放電電流(A) | 蓄電池放電單體終止電壓(V) | 容量檢測標準 |
10h | 1.0I10 | 1.80 | ≥1.00C10 |
5h | 1.6I10 | 1.80 | ≥0.80C10 |
3h | 2.5I10 | 1.75 | ≥0.75C10 |
1h | 5.5I10 | 1.75 | ≥0.55C10 |
注意
1).不要使蓄電池端電壓降至以上規(guī)定值以下,。
2).放電后不要存放,,請立即補充電。
3).大允許放電電流應控制在以下范圍之內(nèi):
放電電流I≤1C10(A),,持續(xù)放電;
放電電流I=3C10(A),,放電時間T≤2min,;
放電電流I=6C10(A),放電時間T≤10s,。
4.2.2容量放電測試
一般情況下在對蓄電池進行定期容量測試時,,可選擇以下幾種容量測試方法,。
離線式測量法
西安瑞達RITAR蓄電池RT12240 12V24AH/20HR
a) 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系統(tǒng)靜置1小時,,在環(huán)境溫度為25±5℃的條件下采用外接(智能)假負載的方式,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,。
b) 放電開始前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、環(huán)境溫度,、時間,。
c)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、放電電流,、室內(nèi)溫度,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,,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(guī)定值的1%,。
d)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,,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,。在放電期末要隨時測量,,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,。
e)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。蓄電池按10小時率放電時,,如果溫度不是25℃時,,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℃時的容量Ce:
Ce=Cr/﹛1+K(t-25℃)﹜------------------------(A)
式中:t—放電時的環(huán)境溫度
K—溫度系數(shù)(10H率放電時K=0.006/℃;3H率放電時K=0.008/℃,;
1H率放電時K=0.01/℃)
f) 放電結(jié)束后,,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,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.1~1.3倍,。
在線式測量法
a) 在直流供電系統(tǒng)中,,調(diào)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保護電壓(如46V),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供電,,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電壓低,、容量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。
b) 打開整流器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,,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(wěn)定1小時以上,。
c) 對a)中放電時找出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。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該蓄電池的端電壓,、溫度,、放電時間和室溫。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,,放電快到終止電壓時,應隨時測量記錄,,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。
d)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,。如果室溫不是25℃時,,則應按照(A)式換算成25℃時的容量。
e) 放電試驗結(jié)束后,,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,恢復其容量,。
f) 根據(jù)測量記錄數(shù)據(jù)繪制放電曲線,。
核對性放電試驗法
為了能隨時掌握蓄電池組的大致容量,進行核對性放電試驗是必要的,,其方法是:
a) 在直流供電系統(tǒng)中,調(diào)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某保護電壓(如46V),,由蓄電池對實際通信負荷供電。蓄電池組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每只電池的端電壓,、溫度、室溫和放電時間,。放出額定容量的30-40%為止。
b) 放電結(jié)束后,,要對蓄電池進行充電,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.1~1.3倍,。
c) 根據(jù)測量記錄的數(shù)據(jù)繪制放電曲線,留作以后再次測量時比較,。
說明:
(1)對于UPS系統(tǒng)的蓄電池組,不建議采用離線式測量法進行容量測試,。
(2)進行在線式測量法和核對行容量試驗時,,對于本身具備蓄電池放電測試功能的UPS設備,需要開啟蓄電池放電檢測功能對蓄電池進行放電試驗,。對于沒有該功能的UPS,需要關斷其交流輸入,,進行放電試驗。
& 注意事項:
1).上述蓄電池容量試驗方法,,是日常維護工作中的常用方法,但無論哪種方法,,在容量測試期間保證系統(tǒng)運行是非常重要的,,因此在做容量試驗時應提前了解市電有無計劃性停電,備用發(fā)電機組應處于良好狀態(tài),。
2).在進行蓄電池容量放電試驗前,應用萬用表,、內(nèi)阻儀,、電導儀對蓄電池的性能進行一次預防性檢測。
3).為保證容量測試的準確性,,應采用專業(yè)蓄電池容量在線測試儀器和假負載進行測試。
4.2.3落后蓄電池的判定
落后蓄電池在放電時端電壓偏低,,因此落后蓄電池應在放電狀態(tài)下測量。如果端電壓連續(xù)三次放電循環(huán)中測試均為低,,就可判定為該組中落后的蓄電池。出現(xiàn)落后蓄電池時就應對蓄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,。
4.3充電
4.3.1浮動充電(浮充)
充電參數(shù)
充電電壓:2.23~2.30V/單體(25℃)(建議設置為2.25V/單體)
大充電電流:0.30C10
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3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注意:
1).同一電池組各單體電池的電壓值在使用初期會出現(xiàn)一定偏差,半年之后將趨于*,。
2).浮充電壓過高或過低對電池的影響如下:
長時間過高(過充電):縮短壽命。
長時間過低(充電不足):滿足不了負載或使電池電壓不*,,從而使電池整組容量下降,壽命縮短,。
4.3.2均衡充電(均充)
充電參數(shù)
充電電壓:2.30~2.40V/單體(25℃)(建議設置為2.35V/單體)
大充電電流:0.30C10
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3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退出均充條件
蓄電池退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.01C10,,并聯(lián)時乘以蓄電池組數(shù)。
注意:
正常浮充運行可以不進行此項操作,。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考慮采用均衡充電:
放電容量超過額定容量的20%以上
擱置不用時間超過3個月
有單體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.18V/單體
連續(xù)浮充3~6個月或電池組內(nèi)出現(xiàn)電壓落后的電池
全浮充運行一年以上
蓄電池安裝調(diào)試結(jié)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要進行補充電,。
蓄電池容量檢測后進行均充電。
蓄電池轉(zhuǎn)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.05C10,,并聯(lián)時乘以蓄電池組數(shù),。
4.3.3循環(huán)使用充電
充電參數(shù)
充電電壓:2.40~2.50V/單體(25℃)(建議設置為2.45V/單體)
大充電電流:0.30C10
溫度補償系數(shù):-5mV/℃.單體(以25℃為基點)
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±0.02V/單體
補充電電量為放電電量的1.1~1.3倍,,電池環(huán)境溫度低于5℃取上限。如不確定放電量多少,,請按下表補充電:
表四 蓄電池補充電參照表
環(huán)境溫度(℃) | 充電電壓(V/單體) | 充電時間(h) |
5 | 2.31 | 7 |
2.46 | 4 | |
20 | 2.25 | 7 |
2.40 | 4 | |
35 | 2.21 | 7 |
2.34 |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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