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四川致研科技有限公司>>技術文章>>GJB 5891.10-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 第10部分:溶解度測定
GJB 5891.10-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 第10部分:溶解度測定
GJB 5891.10-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
第10部分:溶解度測定
1 范圍
本部分規(guī)定了測定火工品藥劑溶解度的試劑和材料,、儀器和設備,、試驗準備,、試驗步驟及結果處理,。
本部分適用于火工品藥劑中單質起bao藥的溶解度測定,。
2 原理
在一定溫度條件下,將定量的被測藥劑加入100mL的溶劑中,,用攪拌回流的方法測定試樣在100mL溶劑中溶解的質量,,以此作為被測藥劑的溶解度,。
3 試劑和材料
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有機溶劑作為溶劑時均為分析純,水作為溶劑時為蒸餾水,。
4 儀器和設備
試驗用儀器和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:
a)三口燒瓶:250mL,;
b)單標線吸量管(移液管):25mL、100mL,;
c)錐形瓶:25mL,;
d)溫度計:測量范圍為0℃~100℃,分度值為1℃,;
e)燒杯:100mL,;
f)玻璃漏斗;
g)定性濾紙:直徑為50mm,;
h)球形冷凝管,;
i)分析天平:最大稱量為200g,分度值為0.0001g,;
j)恒溫槽:控溫精度±1℃,;
k)水浴鍋:四孔;
l)電動攪拌機:攪拌速度可調,;
m)干燥器,;
n)水浴(或油浴)烘箱:溫控精度為±1℃。
5 試驗準備
5.1 將燒杯洗凈,、烘干至恒重,,用分析天平稱量其質量,記為m1,。
5.2 將定性濾紙用與溶解被測藥劑一致的溶劑浸泡,,烘干,備用,。
6 試驗步驟
6.1 溶解度測定裝置如圖1所示,。啟動恒溫槽,控制水溫為25℃±1℃,。
6.2 取適量被測藥劑(一般約為0.5g)于三口燒瓶中,,用單標線吸量管加入100mL溶劑,用架子將三口燒瓶固定在恒溫槽內,,按圖1所示,,將球形冷凝管、電動攪機,、溫度計等連接好,。
6.3 調整恒溫槽溫度,使三口燒瓶內溶液的溫度控制在25℃±1℃,。
6.4 啟動電動攪拌機攪拌(攪拌速度由慢到快,,使藥劑攪拌起來為宜)。從攪拌開始計時,,在測量條件下連續(xù)攪拌2h,,使溶液達到飽和。
6.5 取出三口燒瓶在25℃±2℃的條件下,,立即用經(jīng)5.2處理的定性濾紙將三口燒瓶中的溶液過濾到錐形瓶中,。
6.6 用單標線吸量管取出濾液25mL置于已恒重的燒杯中。
注:溶質溶解后溶液體積的微小變化忽略不計,,所以此濾液體積視為溶液體積,。
6.7 將燒杯置于水浴鍋上加熱,至濾液被蒸干,,然后,,放入水浴(或油浴)烘箱中,在60℃±2℃的溫度下烘2h,,置于干燥器中冷卻30min,,稱重,并記錄其質量,。
6.8 再將6.7稱重后的燒杯放入烘箱中,,在60℃±2℃的溫度下烘1h,置于干器中冷卻30min,,稱重,,并重復此操作,直至其前后稱量的質量之差小于0.0005g,,最終質量記為m2,。
7 結果處理
7.1 按公式(1)計算被測藥劑的溶解度:
式中:
X ——被測藥劑的溶解度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克(g),;
k ——換算系數(shù)(k=4),;
m2——燒杯與藥劑的質量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克(g),;
m1——燒杯質量的數(shù)值,,單位為克(g)。
7.2 同一溶液平行測定兩次,,當被測藥劑的溶解度大于0.100g 時,,平行誤差不應超過0.010g,溶解度小于0.100g時,,平行誤差不應超過0.005g,,取其算術平均值,結果表示至小數(shù)點后三位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