樹脂預處理: 商品樹脂均殘留惰性溶劑,故使用前根據(jù)應用需要,,必須進行不同深度的預處理,,在提取器內(nèi),,加入高于樹脂層10-20厘米的乙醇浸泡3—4小時,,然后放凈洗滌液,,為一次提取過程。用同樣方法反復洗至出口洗滌液在試管中加3倍量水不顯渾濁為止,,后用清水充分淋洗至無明顯乙醇氣味,,即可進行一般使用。 凈品樹脂已作深度處理,,可直接使用,,或按前款3項執(zhí)行。
強化再生: 當樹脂正常使用一定周期后,,吸附能力降低或受急性嚴重污染時,,需要強化再生處理,其方法是加入高于樹脂層10-20厘米的3-5%鹽酸溶液浸泡2—4小時后,,用同樣濃度5-7倍體積量鹽酸溶液淋洗,,再用純水充分淋洗,,直至出口洗滌液PH值呈中性,,然后以5%氫氧化鈉溶液按以上方法浸泡2-4小時,,并用同樣方法淋洗至通完5-7倍體積量氫氧化鈉溶液,再用水充分淋洗直至出水PH值呈中性,,即可再次投入使用,。 樹脂強化再生需根據(jù)污染程度,酌情加減酸,、堿濃度及用量,,還需按應用實際摸索再生規(guī)律,總結(jié)經(jīng)驗,,設計*再生工藝,,延長樹脂的使用壽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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