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、本方法適用于水分測定儀驗收、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校準,。
二,、本方法測得水分含量為質量百分比。
三,、本方法用于水分測定儀的內(nèi)部校準,,利用經(jīng)檢定合格的分析天平及干燥箱測得水分含量,同產(chǎn)品用水分測定儀測水分含量,,然后測得重復性的方法,,對水分測定儀進行校準。
四,、重復性:測定5次,,取平均值,計算二種方法誤差,,要求≤3%,。
五,、 校準要求:
1、外觀:檢查計時儀外觀應完好,。
2,、校準所用儀器:校準后的電子天平,、干燥箱,。
3、校準條件:室溫,;相對濕度≤80%,。
六、校準方法:
1,、檢查計時儀器外觀應良好,,數(shù)字顯示完整,無缺筆,。
2,、測量顯示水分含量的準確度。
3,、開啟儀器,。
4、開啟后,,預熱5分鐘,。
七、將樣品用水分測定儀測定五次,,用烘干法測定五次,,分別求平均值,進行比對,。
八,、結果判定:計算結果保留一位小數(shù),誤差計算,,誤差≤3%為合格,,否則判定不合格。校準不符合技術要求的,,將儀表送去修理,,然后重新校準。
九,、 校準周期
水分測定儀校準周期為一年,。如在使用過程中發(fā)生部分功能有故障,應及時送修,,重新校準,,直至滿足工作的技術要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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