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斯特蓄電池維護細則
一,、 蓄電池室要求
泰斯特蓄電池安裝處應遠離熱源和易產生火花的地方,,如變壓器、電源開關或保險絲等,,安全距離為0.5米以上,。室內溫度一般應保持在25℃左右。電池應避免受到陽光直射,,安裝環(huán)境無有機溶劑和腐蝕性氣體,。電池表面及電極應隨時清理,并做好防銹措施,。交換局一般應設立蓄電池室,。
泰斯特蓄電池需經常檢查的內容如下:
端電壓;
連接處有無松動,、發(fā)熱,、腐蝕現(xiàn)象(應及時清理,做好防銹措施),;
電池殼體有無滲漏和變形,;
極柱、安全閥周圍是否有酸霧逸出(結霜現(xiàn)象),。
二,、 初次使用
密封電池在使用前不需進行初充電,但應進行補充充電,。補充充電應采用限流恒壓充電方法,充電電壓應按說明書規(guī)定進行,,一般情況下(電池存放不超過半年,,環(huán)境溫度25℃時)補充充電的電壓和充電時間如下:
單體電池電壓(V) | 充電時間(H) |
2.23 | 2~3天 |
2.30~2.33V | 1~2天 |
在其它溫度條件時充電時間應適當調整。如環(huán)境溫度在10~20℃之間,,則充電時間應加倍,,如環(huán)境溫度高于25℃則充電時間應縮短。
三,、浮充電壓
當環(huán)境溫度為20~29℃時,,蓄電池浮充電壓平均每個單體電池為2.23伏,不同溫度范圍可按下列標準確定浮充電壓:
環(huán)境溫度(℃) | 浮充電壓(V) |
0~9 | 2.29 |
10~19 | 2.26 |
20~29 | 2.23 |
30~39 | 2.20 |
四,、 均充電壓
泰斯特蓄電池的均充電壓可設定為2.30~2.33V/只,,具體要求如下:
浮充電壓有一只以上低于2.18V/只,處理方式是電池放出50%左右容量后,,建議在手動均充情況下,,充電2~3天,如仍不可恢復,,請聯(lián)系我們,;
放出20%以上額定容量時,,要自動均充;
10周自動均充一次,;
自動均充時間設定為15h,。
五、 其他
蓄電池放電后,,應立即再充電,,以免因擱置時間太長,不能恢復容量,。
電池應避免用過大或極小電流放電,,放電電壓不得低于蓄電池終止電壓,避免深度放電,。
在正常使用的電池不得打開安全閥,,以免影響電池的安全可靠性。
蓄電池在進行串,、并聯(lián)連接以及裝卸時,,應防止電池短路,所用工具必須 緣,,連接螺栓必須擰緊,。
容量低于額定值的80%的蓄電池,應進行更新,。
泰斯特蓄電池維護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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