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:上海天道儀器有限公司>>一.核生化監(jiān)測報警系統(tǒng)>>1.空氣質量檢測儀>> 空氣質量檢測儀HKQC01型
應用領域 | 化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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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人民防空的內涵
人民防空是以阻止敵人空襲兵器發(fā)揮效能和消除敵空襲后果為手段的防空,是政府動員并組織人民群眾為防備敵人空襲,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,。它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的重要方面,,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,,是利國利民的公益事業(yè)。
●人民防空的任務
根本任務:根據現代戰(zhàn)爭的特點,,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采取防護措施,,與敵人的空中襲擊作斗爭,以此保護人民生命安全,,避免或減少國民經濟損失,,保存戰(zhàn)斗潛力。
平時任務:宣傳貫徹人防法規(guī),;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,、人口疏散計劃及各項保障計劃;組織制定城市主要目標的防護建議,;組織編制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(guī)劃,;加強人防工程、通信警報,、群眾防空組織的建設與管理,;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教育,積極參加城市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(fā)事故的搶險救等,。
戰(zhàn)時任務:做好緊急情況下的宣傳動員,,適時發(fā)放空襲警報,及時組織群眾疏散,、隱蔽,,指導群眾開展互救自救;組織群眾防空組織開展搶險搶修工作,,消除空襲后果,;配合城市防衛(wèi)作戰(zhàn),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,。
人防教育的意義
●開展人民防空教育的意義
人民防空教育,,就是組織教育人民,使之學會在各種危害應急條件下的防護知識和生存技能,,具有重要意義:
?。?/span>1)人民防空教育是扎實的愛國主義教育。
我國現在還仍然面臨著各種潛在的戰(zhàn)爭威脅,。特別是隨著高技術兵器裝備的發(fā)展,,敵人空襲兵器的投射能力和破壞能力日益增強,化學,、生物性能不斷改善,,敵對勢力利用領土、領空,、領海爭端,,挑起民族、宗教矛盾,,破壞祖國的團結和統(tǒng)一等,。人民防空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人民在和平時期的警惕意識,通過人民防空教育,,可以使廣大人民關心人防建設,,增強全民團結,激發(fā)斗志,,增強愛國主義意識,。
(2)人民防空教育有利于形成和提高城市的整體防護能力,。
人民防空是全體人民有組織的自覺行動,,人民防空的各項準備工作要通過廣大群眾積極而正確的行動。通過人民防空教育,,全民動員和參與進來,,有利于形成整體的防護能力,實現防空的目的,。
?。?/span>3)人民防空技能在平時災害事故中能直接發(fā)揮作用。
戰(zhàn)爭災害和自然災害都對人們造成突然性危害,,常規(guī)爆炸和核沖擊波對人員和建筑物的毀傷效應與地震有相似之處,,核爆炸輻射效應和火災危害,,放射性污染和核泄露事故,生物危害和傳染病流行,,化學襲擊和工業(yè)毒物泄露等都有相同的地方,。所以,人們防空技能在平時的災害事故中是通用可行的,。
?。?/span>4)人民防空教育有利于國民素質的全面提高。
人民防空教育涉及的知識面廣,、特點突出,,學習的防護生存技能實用性強,既有利于居民增長知識,,又有利于居民鍛煉技能,,提高實踐能力,可以促進居民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和發(fā)展,。
人防法律依據
●人民防空的主要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是我國防空工作的最重要依據,。它是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1997年1月1日實施的。
公民在人防中的權利和義務
●《人民防空法》中關于公民在人民防空中的權利和義務
權利:獲得人防信息咨詢,、疏散指導,、工程掩蔽或緊急救援幫助的權利,接受人防教育的權利,,個人投資人防建設享受或城市規(guī)定的優(yōu)惠政策的權利等,。
義務:按規(guī)定建設防空地下室,根據需要參加人防隊,,遵守人民防空管制規(guī)定,,不占用人防通信頻率,不損壞人防設施或在工程出口堆放雜物,、不在工程內部亂倒廢物,、影響工程使用等。
人防主管部門的職責
●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職責
利用各種方式教育,、訓練居民,,使居民學會在平時事故、災害,、事件和敵人空襲中保護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知識與防護技能,;建設人防設施并進行防空準備;指導居民在戰(zhàn)時能從掩蔽,、疏散和其他途徑獲得安全保護等職責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