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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質(zhì)分析試驗方法中關于測定結果運算標準
閱讀:519 發(fā)布時間:2024-5-27煤質(zhì)分析試驗方法中關于測定結果運算標準
在煤質(zhì)分析中,除特別要求外,,每項分析試驗應對同一煤樣進行兩次測定,,一般稱為重復測定或平行測定。
兩次測值的差如不超過規(guī)定限度,,即同一化驗室允許差“T",,則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,否則須進行第3次測定,。如3次測定的極差小于1.2T,則取3次從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,,否則須進行第4次測定。如4次測值的極差小于1.3T,則取4次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,;如極差大于1.3T,,而其中3個測值的極差小于1.2T,則取4次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;如極差大于1.3T,,而其中3個測值的極差小于1.2T,,則可取3個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。如上述條件均未達到,,則應舍棄全部測定結果,,并檢查儀器和操作,然后重新進行測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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