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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樂山一火鍋店加工使用“地溝油”被罰191萬老板被捕
閱讀:1565 發(fā)布時間:2019-5-13民以食為天,食以安為先,。不過,,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一火鍋店為了追逐利益大化,竟鋌而走險加工和使用“地溝油”,,被處罰款191萬元,。5月10日,該火鍋店老板雷某,、員工李某因涉*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準逮*,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。
今年1月30日,,四川樂山市犍為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執(zhí)法大隊對縣城餐飲店進行巡查,。執(zhí)法人員巡查到“古今天下”火鍋店時,在該店后廚里發(fā)現了封口器,、稱重等設備,,而庫房走廊過道有3個25公斤裝的塑料桶,沒有任何標簽標識,。
據執(zhí)法人員介紹,,經檢查該店進貨臺賬、索證索票等,該火鍋店與樂山某經營站簽訂了廢棄油脂回收協(xié)議,,但從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29日,,該火鍋店只賣出了200斤廢棄油脂,而其余油脂去向不明,。
經過進一步調查,,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30日,該火鍋店銷售了3000多口火鍋,,按此計算至少需要食用油11000斤左右,。而在此期間,該店僅購進了菜仔油200件共500斤,,顯然遠遠不夠用,,執(zhí)法人員懷疑廢棄油脂被加工使用了。
據執(zhí)法人員介紹,,通過大量調查,,終于發(fā)現該火鍋店自行加工制作火鍋油的窩點,就在距離火鍋店3公里外的一處民宅內,,執(zhí)法人員查獲9個裝過回收油脂的25公斤裝空塑料桶,, 以及已經加工制作好的火鍋油近300公斤。
在火鍋店里,,執(zhí)法人員在操作間內發(fā)現了標注有可直接供客人食用的火鍋油200袋,,每袋2.8斤,包裝上寫著“一次性鍋底 內部”,,可以即開即食,,讓消費者感覺很放心。面對鐵證,,火鍋店負責人雷某承認,,用回收的餐廚垃圾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出廢棄油脂,按照以1: 4的比例,,再加入辣椒,、花椒等進行熬制供顧客食用的火鍋油,。
據犍為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局長劉基華介紹,,經查證,該火鍋店涉案營業(yè)額高達150萬元,,其中賣出火鍋底油12萬元,。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等規(guī)定,該局對該火鍋店老板作出了行政處罰,,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萬元,,處以罰款人民幣191萬元,沒收違法工具和原料等物品,。
5月10日,,經當地檢察機關批準,,四川犍為縣公*局已經對涉*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該火鍋店老板雷某、員工李某執(zhí)行逮*,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暫被辦理取保候審,,目前,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