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照品是指用于鑒別,、檢查,、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(zhì),由國務(wù)院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單位制備,、標定和供應(yīng),。
那么有很多人對于對照品有很多不解,今天就借兩個問題為大家科普一下,,話不多說一起來看看吧,。
1、區(qū)別
對照品系指用于鑒別,、檢查,、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(zhì),而標準品系指用于生物檢定,、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(zhì),,以效價單位(U)表示。
文獻中常將2種概念混淆,,認為對照品就是標準品,,是1種物質(zhì)2種提法而已,造成錯誤的原因,,可能是有的藥品既有對照品,,又有標準品。
例如,,當用微生物法測定頭孢克羅效價時,,用頭孢克羅標準品,用HPLC或UV法測定時,,則用對照品;非那西丁當用作熔點校準物質(zhì)時,,用熔點標準品,,測定含量時,用對照品,。即使是同一種物質(zhì)的標準品和對照品,,它們的規(guī)格、標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,。
2,、混用
對照品或標準品混用,即將對照品或標準品用于不是其標定方法的含量測定,,是藥品檢驗中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但未引起重視的一個問題,。
盡管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(guān)性,但并不*相同,,有時差別會很大,。如英國Glaxo公司提供的頭孢呋肟酯對照品,HPLC標定為96.9%,,供含量測定用;UV為98.8%,,供溶出度測定。
雖然中國藥典凡例明確規(guī)定衛(wèi)生部所發(fā)對照品僅用于正文中所規(guī)定的分析方法,。但由于:衛(wèi)生部提供的對照品使用說明書不夠詳盡,,大多無對照品質(zhì)量要求及標定方法;對對照品或標準品的正確使用缺乏認識;
日常科研中極難找到相應(yīng)的對照品;中國藥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對照品混用的問題,,如常將含量測定用的標準品或?qū)φ掌酚糜谌艹龆葯z查,,而含量測定方法與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,故極易引起混用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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