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焰試驗機/針焰燃燒測試儀用于電子、電器產(chǎn)品中由于故障條件,,如流過泄漏路徑的故障電流、元件或零件的過熱,、不良接觸等情況均可能引起火焰,,它可能又射到附近的零件上,本試驗就是模擬產(chǎn)品內部在故障條件下所產(chǎn)生了小火焰,,用模擬技術評定著火危險性,。對于小零件(或元件)灼熱絲試驗或水平-垂直燃燒試驗方法不適合時,,可引用針焰試驗方法。如樣品在進行灼熱絲試驗時起燃,,則所產(chǎn)生的燃燒危險情況還需用針焰試驗,。適用于對電子電工產(chǎn)品、家用電器的部件,、零件等,,如:接線板、離心開關,、電飯鍋插座,。
執(zhí)行標準:
IEC884-1 《標準電器附件電源負載柜》
GB2099.1-2008 《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
IEC335-91 《家用和類似電器的安全.第1部分:一般要求》
GB4706.1-2005 《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,第1部分通用要求》
GB5169.5-2008 《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著火危險試驗-試驗火焰-針焰試驗方法》
UL1694 《燃燒測試方法》
技術參數(shù):
試驗方法:
1,、調節(jié)火焰高度到12±1mm,,火焰溫度從100℃±2℃升到700℃±3℃的時間為23.5s±1.0s。
2,、將試驗樣品垂直安裝在夾具上固定好,,將燃燒器與水平面成45°夾角,調節(jié)燃燒器和夾具使燃燒器與樣品底面距離8mm或側面距離5mm,。
3,、在厚約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緊裹一層娟紙,并置于施加針焰的試驗樣品位置下面的200±5mm處,。
4,、打開儀器電源,將試驗時間和觀察時間設定為30s,。
5,、火焰溫度達到后,啟動試驗開關,,對試驗樣品,、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和鋪底層進行觀察,并記錄試驗火焰移開瞬間一直到火焰熄滅,,或者一直到試驗樣品或它附近的零件或試驗用的鋪底層,,再也看不到灼熱現(xiàn)象的燃燒持續(xù)時間(tb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