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用于在沒有外加輻射條件下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,。對應標準 GB/T 8626 ISO 11925-2
產(chǎn)品簡介
詳細介紹
新型建材可燃性試驗爐主要技術指標
1 本生燈對試樣施加火焰時間15s、30s可調,。
2 本生燈內徑6mm±0.1mm,。
3 本生燈可傾斜45度。
4 施焰完畢后本生燈自動復位,。
5 數(shù)字顯示試驗時間,。
1,、使用250mm×90mm的模板切割試樣。如果試樣為融化收縮制品,,則選用250mm×180mm的模板,。
2,、將試樣夾在尺寸為250mm×90mm試樣夾內,,擰緊蝶母,,固定好試樣,。融化收縮制品樣夾尺寸為250mm×180mm,。此時試樣夾先不要裝到水平桿上,。
3、打開電源開關,,將點火時間設的稍長一些,,比如5min。根據(jù)點火方式選擇相應的定位器,,按試驗開始,燃燒器在45°位置停止后,,將定位器的一端插入燃燒器中,。此時將試樣夾裝到水平桿上,調節(jié)試樣夾的上下左右位置,,使其符合試驗要求。將定位器取出,。按返回鍵,。等燃燒器復位后,,按試驗清零,。
4、長按點火鍵,,同時調節(jié)儀器面板上的火焰調節(jié)閥,,點著氣體后,,再調節(jié)火焰高度到20士1mm,將火焰從大調到小時,,先將面板上的火焰調節(jié)旋鈕背緊,再調節(jié)火焰會比較容易,。測高尺高度20mm,。關閉前門,。
5、將收集盤內放兩張濾紙,,然后將其放在試樣下方。
6,、設定點火時間,按試驗開始,,燃燒器自動轉到45°位置,,并在該位置停留設定的點火時間,然后復位,,同時續(xù)燃時間開始計時,。在試樣續(xù)燃未達到刻度線前停止續(xù)燃后,按下續(xù)燃停止或試樣續(xù)燃達到刻度線后立即按下續(xù)燃停止,。記錄燃燒時間,。
7,、按試驗清零,,停止試驗。如想繼續(xù)進行試驗可重復以上步驟,,否則關閉電源
新型建材可燃性試驗爐
滿足國標GB/T8626-2007中所規(guī)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,適用于在規(guī)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,。
電源電壓:AC220V±10%,, 50Hz,; 氣體純度:>95% 丙烷氣;
計時準確度:15s±0.5s,; 30s±0.5s;
燃燒器孔徑為:?0.17mm,;
本生燈火焰長度:20±2mm,;
對試樣施加火焰15s±0.5s,精度±0.2s
燃燒器傾角:45o,;
燃燒箱材料為304不銹鋼板,;
電子點火系統(tǒng)
自動點火,、復位
適用于在沒有外加輻射條件下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,。
對應標準 GB/T 8626 ISO 11925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