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XM(D)粉塵防爆配電箱 粉塵防爆配電箱,防爆照明配電箱廠家1 適用范圍本企業(yè)標準規(guī)定了FBXM(D)粉塵防爆配電箱(以下簡稱配電箱)的產品分類,、要求、試驗方法,、檢驗規(guī)則,、標志、包裝,、運輸及貯存等要求,。 本企業(yè)標準適用于配電箱的設計、制造與檢驗,。 配電箱主要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(huán)境20區(qū),、21區(qū)、22區(qū)場所,,在交流50Hz,、額定電壓380V,支路額定電流至60A的電路中做不頻繁接通與分斷之用,,且具有過載和短路保護,,裝有漏電斷路器的配電箱還具有漏電保護功能。 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,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 新版本,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 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,。 GB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(xù)批的檢查) GB4208 外殼防護等級(IP代碼) GB12476.1 可燃性粉塵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: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 第1節(jié):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 GB/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/T14048.1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總則 GB14048.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低壓斷路器 3 粉塵防爆配電箱,防爆照明配電箱廠家,DIP系列防爆配電箱,FBXM(D)粉塵防爆配電箱廠家產品分類 3.1 配電箱分類 a) 配電箱按功能可分為兩大類:照明配電用和動力配電用,; b) 配電箱按性能可分為兩類:帶漏電保護和不帶漏電保護。 3.2 型號意義 F B X M D —□/□ □ □ K:帶總開關(不要求不注) L:帶漏電保護(不要求不注) 支路電流 回路數 照明為M,動力為D 箱類 粉塵防爆 3.3 基本參數 配電箱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,。 4 要求 4.1 配電箱應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要求,,并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 表 1 型 號 | 回路數 | 額定電壓(V) | 支路額定電流 (A) | 防護等級 | 防爆標志 | 主回路 | 支路 | FBXM D -□ | 模塊結構任意組合 | 380 | 220 380 | 5,10,,15,,20,25,,32,,40,50,,60 | IP54 | DIP B20TB,T6 |
圖樣和企業(yè)標準進行制造,,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(fā)放的“防爆合格證”后,,方可生產。 4.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配電箱,,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: a) 安裝地點的海拔一般不超過2000m,; b) 周圍空氣溫度上限值不超過+40℃,下限值不低于-20℃,,且24h內平均值不超過+35℃,; c) 安裝地點的 高溫度為+40℃時,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%,;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,; d) 在能防止雨水及滴水侵襲的地方; e) 在含有可燃性粉塵環(huán)境中,; f) 污染等級為3級,; g) 安裝類別:Ⅱ、Ⅲ類,。 4.3 結構要求 4.3.1 配電箱的操作手柄應操作靈活,,動作可靠,并應有清晰的“分”“合”標志,。 4.3.2 配電箱接線箱內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㎜,,爬電距離不小于10㎜。 4.3.3 配電箱外殼材質宜采用鎂和鈦的總含量不超過6%(重量計)的鑄鋁合金制造,。 4.3.4 配電箱的透明件應采用鋼化玻璃制造,。 4.3.5 配電箱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。 4.3.6 配電箱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均應采取防銹措施,。 4.3.7 配電箱應設有內外接地螺釘,,并標注接地符號“〨”,內外接地螺釘應符合GB12476.1-2000中11章規(guī)定,。 4.3.8 配電箱外殼平面接合面 小接合寬度和表面之間 大的允許間隙應符合GB12476.1-2000中表2規(guī)定,,操縱桿 小通路長度和 大允許直徑間隙應符合GB12476.1-2000中表5規(guī)定,接合面表面粗糙度Ra不超過6.3μm,。 4.3.9 配電箱襯墊接合面 小有效寬度應符合GB12476.1-2000中表3規(guī)定,。 4.3.10 配電箱平面接合面應有防銹措施,可涂204-1置換型防銹油,。 4.3.11 配電箱外殼外表面宜涂銀灰色粉末漆,。 4.3.12 配電箱應設置銘牌及警告牌,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,。 4.4 性能要求 4.4.1 配電箱內裝元件的技術特性除符合本標準規(guī)定外,還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,。 4.4.2 配電箱的絕緣應承受50Hz,、電壓2000V的工頻耐壓試驗,,歷時1min,無擊穿和閃絡現象,。 4.4.3 配電箱的金屬外殼應承受7J,,透明件應承受4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,不應產生影響電氣設備防爆型式的任何損壞,。 4.4.4 配電箱外殼防護性能應符合GB4208規(guī)定的IP54要求,。 4.4.5 配電箱外殼 高表面溫度不超過85℃,接線端子溫升不超過35K,。 4.4.6 配電箱透明件應承受GB12476.1-2000中20.4.6規(guī)定的熱劇變試驗要求,。 4.4.7 配電箱電纜引入裝置應承受GB12476.1-2000中24章夾緊試驗的要求。 4.4.8 配電箱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1萬次,,其中不通電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8500次,,通電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1500次,其操作頻率120/h,。 4.4.9 配電箱在周圍空氣溫度30~35℃下,,無溫度補償時的過電流脫扣器的動作特值見表2。表 2 序號 | 脫扣器額定電流(In) | 起始狀態(tài) | 試驗電流 | 規(guī)定時間 | 預期結果 | 附注 | 1 | ≤60A | 冷態(tài) | 1.13In | ≥1h | 不脫扣 | 緊接1項試驗后在5S內穩(wěn)定上升至規(guī)定值 | 2 | ≤60A | 熱態(tài) | 1.45In | <1h | 脫扣 | 3 | ≤32 | 冷態(tài) | 2.55In | t<60s | 脫扣 | | >32A | t<120s | 4 | 所有值 | 冷態(tài)C型 | 5In | ≥0.1s | 不脫扣 | 閉合輔助開關接通電流 | 5 | 所有值 | 冷態(tài) | 10In | <0.1s | 脫扣 | 閉合輔助開關接通電流 |
4.4.10 配電箱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見表3,。 表 3 額定工作電流(A) | 額定短路電流分斷能力有效值(A) | COSФ | 5~60 | 6000 | 0.65~0.70 | 50~60 | 4000 | 0.75~0.80 |
5 試驗方法 5.1 配電箱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14048.1-2000中8.3.3.4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。 5.2 配電箱外殼抗沖擊試驗按GB12476.1-2000中20.4.2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3 配電箱外殼的防護等級(IP)試驗按GB12476.1中20.4.3條及GB4208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。 5.4 配電箱的溫升試驗按GB/T14048.1-2000中8.3.3.3條,,溫度試驗按GB12476.1-2000中20.4.5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5 配電箱透明件的熱劇變試驗按GB12476.1-2000中20.4.6條規(guī)定進行,。 5.6 配電箱引入裝置的電纜夾緊試驗按GB12476.1-2000中24章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。 5.7 配電箱的不通電操作性能試驗按GB14048.2-1994中8.1.4.3.3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8 配電箱的通電操作性能按GB14048.2-1994中8.1.4.3.4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。 5.9 配電箱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.2-1994中8.1.3,、8.1.5和8.1.6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6 檢驗規(guī)則 6.1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,。 6.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常規(guī)檢驗和出廠抽樣檢驗,。 6.2.1 常規(guī)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。 6.2.2 出廠抽樣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必須進行的抽樣檢查和試驗,。抽樣方案應按GB2828《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(xù)批的檢查)》的規(guī)定進行,,檢查水平用I級,其質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.0,。 6.2.3 出廠檢驗項目 a) 外觀檢查(4.3.1,4.3.2, 4.3.5, 4.3.6,4.3.7,4.3.10,4.3.11,4.3.12),; b) 接合面參數檢查(4.3.8,4.3.9) c)工頻耐壓試驗(4.4.2)。 6.3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配電箱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要求,。 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,。只有當產品設計,、制造工藝、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改,,可能影響配電箱防爆性能時,,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目的型式試驗。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進行一次,。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,,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,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,,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,,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。否則必須分析原因,,采取技術措施甚至改進設計,、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,直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,。 型式試驗項目: a) 所有出廠檢驗項目,; b) 外殼的抗沖擊試驗; c) 外殼的防護等級(IP)試驗,; d) 溫升試驗及溫度試驗,; e) 透明件的熱劇變試驗; f) 引入裝置的電纜夾緊試驗,; g) 壽命試驗,; h) 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。 7 標志,、包裝,、運輸與貯存 7.1 標志 每臺出廠的配電箱應在顯著位置設有下列內容的產品銘牌: a)制造廠名; b)產品型號,、名稱,; c)額定工作電壓、額定電流,; d)防爆標志; e)防護等級,; f)防爆合格證號,; g)制造日期,。 7.2 包裝 7.2.1 配電箱的包裝應符合GB/T13384的規(guī)定。 7.2.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: a)檢驗合格證; b)使用說明書,; d)裝箱單,。 7.2.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,,內容如下: a) 制造廠名稱,、地址,、,; b) 產品型號及名稱; c) 產品數量,; d) 包裝箱外形尺寸“長×寬×高”及毛重,; e) 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,; f) “小心輕放”,、“怕濕”,、“向上”等字樣或標記,。 7.3 運輸及貯存 7.3.1 配電箱在運輸過程中,,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,。 7.3.2 配電箱應貯存在空氣流通,,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%,,溫度不高于40℃,,不低于-25℃的倉庫中,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