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氏硬度計對試件重量的測量條件
閱讀:1211 發(fā)布時間:2015-7-21
一 ,、對被測試件的一般要求 試件表面應潔凈,,無灰塵,,無油污和無氧化皮,。
二 、對試件表面溫度的要求 試件表面的溫度不能過熱,,要求溫度小于120℃,。測試*溫度為4℃-38℃。
三 ,、對試件表面粗糙度的要求 試件表面粗糙度應滿足下表的要求,,試件表面的粗糙度不但影響測試精度,而且影響沖擊球頭的使用壽命,。
沖擊裝置類型 | 試件表面粗糙度Ra | 相當于原國標 |
D DC D+15 E DL | 2μm | 6 |
G | 7μm | 4 |
C | 0.4μm | 8 |
四 ,、里氏硬度計對試件重量的要求
①對足夠重的試件不需要支撐,直接進行測試,。
②對重量不太重的試件,,有懸伸部分的試件以及薄壁試件,在測試時應使用物體支撐,,以避免沖擊力引起試件的扭曲,、變形和移動。
③對重量較小的試件,,應使其與重量大與5kg的支撐體緊緊耦合,,要求試件與支撐體表面必須平整、光滑,,耦合劑(凡士林,,機油等)用量不宜過多,測試方向必須垂直于耦合平面,。沖擊裝置與試件重量的關系見下表:
沖擊裝置類型 | 不需固定支撐 | 需固定支撐 | 需耦合 |
D DC D+15 E DL | 5kg | 2kg | 0.1kg |
G | 15kg | 5kg | 0.5kg |
C | 1.5kg | 0.5kg | 0.02kg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