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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具的彈簧沖擊錘試驗注意事項
閱讀:3825 發(fā)布時間:2016-5-5根據(jù)IEC60598、GB7000標準要求,,燈具在正常安裝,、使用、維護時,,可能會遇到比較粗糙的搬運或操作,,燈具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,確保其仍 然安 全,。這種要求適合于一般場所使用的燈具,,從沖擊能量來看,機械強度要求是較低的,,只要求燈具在經(jīng)受輕微的磕碰后不會導致危及安全的損壞,。
試驗的對象是燈具中提供防觸電和紫外線防護、鹵鎢燈防護罩,、防塵,、防固體異物、防水保護的燈罩,、外殼和電氣部件以及超出外殼26mm以內(nèi)或表面積不超過4cm2的陶瓷和小部件。
試樣如正常使用安裝或支承在一塊硬木板上,,用彈簧沖擊錘在每一處可能的zui薄弱處沖擊三次,,特別注意包圍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和絕緣襯套處。一種試樣可能存在多個薄弱處,,可以附加試樣尋找出zui薄弱處,,如試驗結(jié)果有疑問應用新的試樣重新試驗,對新試樣的zui薄弱處只沖擊三次,。
燈座和其他部件應符合各自部件標準規(guī)定的機械強度要求,,只有當它們超出到燈具外形投影以外時,才需要按本條要求重復進行試驗,。
對試樣的沖擊能量根據(jù)被沖對象分檔,,易碎部件公指提供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的玻璃和半透明罩、紫外線防護和鹵鎢燈的防護罩以及陶瓷和超出外殼26mm以內(nèi)或表面積不超過4cm2的小部件,。
彈簧沖擊試驗以被試樣品不產(chǎn)生危及安全的損壞為合格,。
智力通生產(chǎn)的彈簧沖擊器在應用于燈具機械強度試驗時,操作方便可靠,,經(jīng)久耐用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