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性污泥雙軸槳葉干化系統(tǒng)KJG-140
本項目為獵德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設計-采購-施工總承包(EPC)項目,獵德污水處理廠已建成規(guī)模為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/日,。一期工程采用AB處理工藝,,處理規(guī)模為22萬立方米/日,二期工程采用改良組合交替式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,,處理規(guī)模22萬立方米/日,,三期工程采用改良A2/O工藝,處理規(guī)模20萬立方米/日,,四期工程采用改良A2/O工藝,,處理規(guī)模56萬立方米/日,并建成60萬立方米/日初雨處理設施,。以上四期工程均已建成投產,。該廠設有污泥濃縮池。
擬建設污泥處理規(guī)模177噸干固/日,,項目占地11000平方米,,擬拆除貯泥池、除臭裝置各2座,,脫水機房2棟,,吸泥井1座,低壓控制室和變配電室各1棟,,新建污泥脫水干化車間6954平方米,,配套物料分選系統(tǒng),、板框壓濾系統(tǒng)、熱干化系統(tǒng),、熱源供給和回收系統(tǒng),、廢氣凈化除濕系統(tǒng),生物除臭系統(tǒng),,以及濃縮,、調理、出料等相關輔助設備,。
本項目要求按照污水廠規(guī)模(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/日,,總變化系數(shù)為1.3;初雨處理規(guī)模60萬立方米/日,,)設計配套污泥處理系統(tǒng),,建成規(guī)模為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/日及初雨處理規(guī)模60萬立方米/日對應的污泥處理規(guī)模(折合干基污泥約177噸/天)。
本項目要求對污水處理運行所產生的污泥進行脫水處理,,處理后污泥含水量要求為30%~40%(含30%及40%),。污泥處理選取工藝路線須符合《廣州市推進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》要求,且滿足后續(xù)處置采用焚燒(與垃圾混燒,、水泥窯協(xié)同焚燒,、電廠摻煤混燒)的要求。
污泥減量技術改造工程的基礎條件:
(1)場地:拆除一,、二,、三期脫水機房及三期變電房后,污泥干化減量工程建設用地約11000m2,。投標人在本項目所需的用地條件不能超出此范圍,,否則作廢標處理。
(2)能源:廠內目前用電為*用電,,一,、二、三期脫水機拆除后富余約3500kw,,依據(jù)市發(fā)改委批復的項目建議書,,投標人須在本項目內設計施工新增裝機容量3800kw,如還需增加或使用其他能源,,由投標人自行負責,。
(3)排水、排污,、污泥輸送等由招標人就近提供明確的接駁點,從接駁點至處理設施的物料輸入和輸出,,由投標人自行負責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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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友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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